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017年第3季度的45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抽取了焦作、洛阳2个省辖市和永城市、巩义市2个省直管县(市)10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铝合金锭产品。经抽样检验,14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8733-2007《铸造铝合金锭》、YS/T67-2012《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及《2017年第3批铝合金锭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铝合金锭产品的化学成分、低倍组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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