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前知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适用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2015年4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127号文件——《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这个文件的出发点是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按照127号文件的要求,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这四大行业如果要新建产能,必须先获得产能指标,实行等量置换;如果是在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新建项目,则必须减量置换。产能指标的唯一来源就是已关闭的产能。比如投资者想新建一个电解铝项目,那么他有两种方式可以获得电解铝指标:一是通过关闭自己的老生产线获得指标,二是通过花钱购买别人已关闭的电解铝产能指标。
工信部的127号文件实质上是国务院2013年41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国务院41号文件《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被称为史上严厉的过剩产业调控文件,其核心内容是被列入产能过剩的行业一律不得新增产能。我反复仔细研读了工信部的127号文件,感觉这是一个非常有水平的文件,如果全国都严格执行127号文件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那么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四大产能过剩行业不可能出现新增产能,宏观调控就会很快见效。可是实际情况却给我们的政策狠狠地打了脸!仅以电解铝为例,国务院宏观调控文件41号文件出台前,全国电解铝产能为2800万吨,到2017年4月底,全国内电解铝产能已达4468万吨,新增产能高达1668万吨!这1668万吨新增产能都是按照127号文件置换来的吗?只要一算,答案就出来了。自41号文件出台以来,全国永久关闭的电解铝总产能有477万吨,也就是说,这477万吨已关闭的电解铝产能满打满算全部用于置换,置换量也不到480万吨,还有1191万吨新增电解铝是无法取得置换指标的。
实际情况则完全不是这样!在477万吨已关闭的产能中,真正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少得可怜——不到可用指标的五分之一。为什么?因为127号文件出台之后,人们突然间发现,电解铝产能指标竟是极其难得的珍稀资源!为了本省、本地区未来的发展,关闭产能的地方有谁会出卖自己的指标拿给你去异地置换?我就亲耳听到某省一位还算有责任心的官员说:为官一任,我没什么建树被人们认为是庸官倒也罢了,但我至少不能卖掉祖业让老百姓骂我是败家子吧!——瞧,电解铝指标被官员们当成了祖业!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127号文件本身是个好文件,但却不好执行;然而,不执行的话,再好的文件也等同于废纸!
不过,这回不一样了。《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656号文件)明确规定,2013年5月以后新建的违法违规项目以及未落实1494号文获得产能置换指标的项目都是本轮清理整顿的重点“关照对象”。本次清理整顿分为四个阶段,包括企业自查、地方核查、专项抽查和督促整改。方案特别强调,一经查实,违法违规的在建产能立即停建,违法违规已建成的要立即停产,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官员的责任——违规要行政问责,违法要刑事问责。对一个企业而言,41号文件出台前的2012年底是多少产能,2017年6月底又是多少产能,5年间新增了多少产能,有多少新增产能是通过购买了指标置换而来的——这些企业自己清楚,业内人士都清楚。新疆已关停了307万吨,前几天又查出信发110万吨,更大的漏网之鱼这回还会再次漏网么?违法违规产能急剧增长导致产能严重过剩被害得过了多年苦日子的众多企业在盯着,生产线已被关停的人在盯着,全行业的人在盯着,部委在盯着,媒体在盯着,社会公众在盯着,谁也别想蒙混过关。正像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所强调的:“地方官不可存在包庇心理,当事人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回到前面的话题,如果国务院的41号文件、656号文件不是废纸,如果工信部的127号文件不是废纸,违法违规和没有获得置换指标的新增电解铝产能都必须进行清理整顿,那么,1668万吨新增电解铝产能出清的话,对市场的影响还是不可低估的。但是,即便市场出现供需紧张的短痛,对行业持续健康长远发展来说也是值得的。